咨询内容:
您好:据了解2017年,深港两地政府签署《港深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发展的合作备忘录》时起,由贵单位下属深投控介入合作区深方片区的前期规划研究;2018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及贵委决策部署,深圳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港科创公司”)组建成立,作为深方园区规划设计、开发建设、资源导入和运营管理的实施主体,对此希望了解:1.为加快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国资委对于深港科创合作区有何具体的实施方案;2.对于合作区的民营企业,贵局是否部署深港科创公司制定具体的统筹开发方案,如有预计什么时间公布?3.对于《关于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意见》中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大湾区建设,针对深港合作区贵委是否有具体的方案与合作区民营企业协同参与区域内开发工作?
回复内容:
您好,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是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合作区上位规划尚在编制中,具体实施方案受上位规划指导,需结合上位规划统一部署。深港科创公司已与合作区内的多家民营企业进行沟通,具体开发方案内容和公示时间需根据上位规划和其公司章程而定。欢迎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合作区建设,后续将结合合作区开发建设情况出台相关方案,敬请关注。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回复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