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个人基本情况:本人至今在进行硕士学业,专业为会计,有过三个月的会计助理实习经历,目前为止尚未就业,但是毕业后将会从事会计行业工作。 问题一:我于2015年取得了会计师从业资格证,但是取得证书后,到至今,并未有正式的会计工作,并且现在会计师从业资格证被取消了,请问我还需要参加会计师从业资格的继续教育吗? 问题二:如果我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话,我需要在什么网站上参加继续教育? 问题三:我只参加过2016年的继续教育,之后便没有再参加过,请问我需要把2017-2020年这四年的继续教育都补回来吗? 问题四:我没有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会不会影响我参加2021年的初级会计师证书考试,会不会影响我之后参加会计行业的工作? 问题五:我的会计师从业资格证将于2021年到期,请问还需要进行换证吗?换证的话必须要去到证书签发的机关进行换证吗,因为我当时是在珠海念大学考的证,所以证书签发机关是珠海财政局,可是我现在住在深圳,如果需要换证的话,我能不能到深圳财政局进行换证?
回复内容:
您好,新《会计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文件,但仍可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根据有关规定,新《会计法》施行之日起,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各级财政部门不再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以及考试、证书核发和换发、调转登记等工作。报考初级资格考试无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和继续教育证明。根据财政部、人社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市民可在工作地参加继续教育。2020年继续教育可按照《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完成。以往年度的继续教育已无法补登,
回复单位:
深圳市财政局 202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