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非深户深圳医保卡在广州定点医院住院没有办转诊证明和备案,可以直接刷卡结算吗。
回复内容:
您好,《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第五十五条规定: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未超过起付线的由参保人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起付线按照医院级别设定,市内一级以下医院为100元,二级医院为2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市外医疗机构已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400元,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元。参保人转诊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计算起付线。 第六十六条规定:参保人未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转诊、备案在本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市外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按本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90%、70%支付。 目前未办理转诊或备案的深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省内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住院可直接刷卡结算。若因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电脑故障或因社会保障卡损坏或补办期间不能记账的,可在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备齐资料向我市医保机构提出报销申请。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