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之前读了半学期民办的幼儿园有晚托,现在楼下的公办幼儿园开了就到楼下上幼儿园,没有晚托,对于双职工家庭来说必须有一个人专职来接娃放学,对于我们打工的家庭来说负担增加了,来深圳已经很不容易了,可否在公办幼儿园增加晚托,请考虑下我们双职工家庭,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 根据《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财政委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深发改〔2015〕26 号)有关要求,“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受家长委托,在周一至周五闭园后的17:00 到19:00 期间对在园儿童提供托管服务,可收取相应的托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不超过25 元”。 我市鼓励公、民办幼儿园在周一至周五闭园后为确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晚托服务,但并非强制要求。家长如有需求,可自行与幼儿园沟通协商设置晚托班。 如还有疑问,建议按照“属地管理” 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将此问题直接向辖区教育局咨询。 市教育局信访咨询服务中心:82661331。谢谢!
回复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2020.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