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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如何变更未使用的小汽车增量指标类型?

时间:2020-11-30 15:34:12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摘要:咨询内容:
您好,我已摇到纯电动小汽车指标,尚未使用,未购车。但我想买普通小汽车(燃油),该如何变更指标呢?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

咨询内容:

您好,我已摇到纯电动小汽车指标,尚未使用,未购车。但我想买普通小汽车(燃油),该如何变更指标呢?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已调查核实,具体结果如下:指标的申请类型是申请人自行选择的,请申请人认真选择申请类型。指标有效期6个月,逾期未使用视为放弃,混动小汽车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指标不使用不会造成任何影响,过期后可再次重新申请。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指标有效期为六个月。指标获得者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感谢您对我市交通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单位: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0.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