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本人情况:深户,购买五险超过两年 1.生育津贴要产后多久时间内申请? 2.生育津贴的发放能否通过个人账户发放? 3.孕妇的配偶是否可以去申请陪产假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并且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第二款规定:“按照前款规定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的,应当相应提供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或者第三款规定中除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以外的材料,以及相关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证明材料。”《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假期期间,包括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0.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