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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士官退伍转业可以安置到配偶的集体户口吗?

时间:2020-11-29 19:48:22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摘要:咨询内容:您好,请问士官退伍转业可以安置到配偶的集体户口吗?(深圳集体户口,在深圳没有房产)回复内容:根据《广东省退役士兵易地安置实施办法》(粤退役军人规〔2020〕1号)第四条规

咨询内容:

您好,请问士官退伍转业可以安置到配偶的集体户口吗?(深圳集体户口,在深圳没有房产)

回复内容:

根据《广东省退役士兵易地安置实施办法》(粤退役军人规〔2020〕1号)第四条规定:“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需要在父母任何一方现户口所在地安置的。(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需要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的……”,第二款已对您咨询的内容进行了明确。这里的满两年是指:您们双方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至您退役时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之间满两周年以上。目前我市对配偶的户口性质和年限、工作的性质、住房性质均不作要求;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回复单位: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