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您好,请问关于小学生跳级有没有指导文件?深圳市翠北实验小学的班主任回复说学校规定不能跳级!
回复内容:
您好!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第三十三条: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学业成绩特别优异,提前达到高一年级学力程度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提出跳级申请,经学校全面考核,义务教育阶段书面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中书面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跳一级,并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管理。跳过年级视为受完相应年限的教育。跳级应在学年开始时进行。 如有疑问 ,建议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将此问题直接向所在辖区教育行政咨询反映。 市教育局信访咨询服务中心:82661331。谢谢!
回复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202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