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生产无人机会购买其他厂商生产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频率等技术指标调整,外购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已经做了型号核准和备案,调整后组装成无人机还需要做核准和备案吗?
回复内容:
根据《关于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若干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3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非独立操作使用的无线电发射模块”型号核准管理的通知》(工信部无〔2014〕1号)中明确的嵌入“非独立操作使用的无线电发射模块”的“信息技术类设备和家用电器类设备适用名录中不包含无人机设备,生产的无人机设备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52号》中微功率短距离相关要求以及相关频率涉及的参照微功率短距离设备管理的技术要求,需要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行政许可。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工业和信息化部。
回复单位: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