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您好!我的情况是:现全家深户,由于目前能力有限,现全家居住于自购的商业公寓。公寓性质不能申请学位,不能落户。孩子很快要申请初一学位了,真的是心急如焚。按现在的政策没有商品房就必须办理租赁合同或是租赁信息,那就意味着我们全家要从自家搬离出去,去外面租房子住来办理租赁合同申请学位。这让人太难接受了,请问公寓不能用于提供居住信息吗,现在都有网格登记,就能证明是在学区招生范围,至少可以等同于租住农民房的租赁信息呀,按政策居住此项不加分,这是可以接受也合理的。也不至于全家要搬离自己的房子去租别人的房子住,这很难接受。商业房既然允许有人居住,那就难免会有小孩子,这一部分孩子上学怎以办呢,都在搬家来解决吗?请政府帮忙解决我们这部分努力向上,但目前能力还不够的市民的实际困难。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 我市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辖区教育部门具体负责。如有疑问,建议按照“属地管理” 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将此问题直接向辖区教育局咨询。龙岗区教育局咨询投诉电话:89551991。 市教育局信访咨询服务中心:82661331。谢谢!
回复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202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