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您好,我是非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已从事会计工作5作,15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8年取得大专毕业证书,请问是否符合报名中级会计的资格
回复内容:
您好,新《会计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文件,但仍可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17〕3号)规定,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之前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用于核对会计工作年限。根据报考通知,大专学历需满5年会计工作年限,本科学历需满4年会计工作年限。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中级资格人员需在报考前已取得最高学历证书,会计工作年限自之前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当年算起。
回复单位:
深圳市财政局 20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