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深圳频道 > 民生热线

(深圳)(男)职工的陪产假与年休假同一年度可以一起休吗?

时间:2020-11-27 15:26:12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摘要:咨询内容:
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员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

咨询内容:

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员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请问(男)职工的看护假(陪产假)与年休假同一年度可以一起或者分开休吗?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如有疑问,请拨打12333咨询。

回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