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电子商务经营者是否需要亮照经营?有什么具体要求?
回复内容:
是的,需要。《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回复单位: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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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经营者是否需要亮照经营?有什么具体要求?
回复内容:
是的,需要。《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回复单位: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