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我和我女朋友,只有两张集体户口的常驻人口登记卡。凭这个可以去办理结婚证嘛?
回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婚姻登记业务需携带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和3张2寸的合照(黑白、彩色都可以)。属于集体户口的,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需加盖户口专用章);未加盖户口专用章的,需提供首页原件,或首页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注:外地的集体户口办理婚姻登记,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加盖公章。如您对民政工作仍有疑问,可随时拨打公益服务热线12345进行咨询。
回复单位:
深圳市民政局 2018.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