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生育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什么区别呢?它们的待遇有何不同?我是个人缴费的,为什么显示生育保险未参保呢?请回复,谢谢哟~
回复内容:
您好!我市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是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本市户籍居民;生育保险的参保对象是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故您参加的是生育医疗保险。概括来说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而生育医疗保险仅报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没有生育津贴。 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单胎顺产:2700元; 3.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4.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36元,含节育器费; 2.流产术(压吸宫):每例102元; 3.流产术(钳刮术):每例180元; 4.中期妊娠引产术:600元; 5.药物流产:96元,含药物费; 6.皮下埋植术:每例115元,含药物费; 7.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40元,含住院费; 8.输精管结扎术:每例120元; 9.输卵管复通术:每例2400元; 10.输精管复通术:每例1860元。 计划生育手术由财政专项经费支付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回复单位: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8.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