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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8年继续教育

时间:2020-11-24 07:49:38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摘要:咨询内容:
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有从事会计工作,是否需要继续教育?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新《会计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取消,会计

咨询内容:

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有从事会计工作,是否需要继续教育?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新《会计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根据财政部、人社厅《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每年都要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会计人员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所列的形式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后,登陆“深圳市会计人员网上办事系统”自助办理继续教育登记,按网上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或证明文件,无需前往区财政办事窗口递交材料,具体办理结果将会以短信告知。

回复单位: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8.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