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您好,我是2018年6月应届毕业生,7月参加会计工作,请问是从2018年还是2019年开始继续教育?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回复单位: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8.12.13
咨询内容:
您好,我是2018年6月应届毕业生,7月参加会计工作,请问是从2018年还是2019年开始继续教育?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回复单位: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8.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