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你好!我于11月20日申请了租房补贴,现在状态为待受理,请问我现在同时申请轮候公租房,会影响租房补贴的审核发放吗?
回复内容:
你好,新引进人才补贴的对象的受理条件如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3)具有本市户籍;(4)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5)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2.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3)具有深圳户籍;(4)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5)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相关业务请参阅我局网站有关栏目: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http://wsbs.sz.gov.cn/shenzhen/project/guide?code=70002700169558324816440300&type=openQzqd。也可联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部门: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咨询电话:88123602或12333。
回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