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请问三胎,1、是否能休产假;2、能否休带薪的产假;3、合同即将到期,是否无条件自动续期,不能解雇;4、请问哪个电话可以详细咨询相关法律法规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 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如企业未按规定执行或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的,员工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投诉。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女职工“三期”如劳动合同到期,原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三期”届满。 如有疑问,请拨打12333咨询。
回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