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你好,请问下我在社保网上查询累计缴费月数86个月,但是最近一次收到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累计缴费月数只有34个月,请问这是什么情况?之前2011年我在南通交过社保系统显示没有转入信息,请问需要将在南通交过的社保合并,需要哪些手续,谢谢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个人权益记录单,记录的是一个结算年度的缴费情况,并不是您所有累计缴费月数,您可通过登录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changzhou.gov.cn/ --点击“网上自助服务大厅” --点击“个人服务大厅”--点击“个人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选择“个人网上查询”-“个人应缴实缴明细查询”-选择“结算时间”和“险种”即可查询。
也可以绑定微信公众号:常州人社;或者下载APP(常州人社)都可查询。
外地社保转入常州:
申办条件:转移人在常州市市本级已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特殊情形: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申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的,需具有常州市区(不含溧阳市、金坛区)户籍,不具有常州市区(不含溧阳市、金坛区)户籍但已在常州市区(不含溧阳市、金坛区)缴费年限满10年且不是临时账户的,须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再办理转移。
注: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外地户籍人员在2010年1月1日之后首次在常州市区(不含溧阳市、金坛区)参保的人员,建立的是临时账户。
申请材料: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转移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入:《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转移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需携带户口簿。
办理流程:转移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转移窗口申请转入;符合转入条件的,转移窗口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发送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生成转移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送到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转移窗口,并转出相应基金;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转移窗口接收信息表并确认转移基金到帐后,审核无误,记入转移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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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