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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事业单位离职后养老保险的衔接问题

时间:2020-11-17 02:58:28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 问题案例::本人1992年8月大学毕业进入人民银行常州分行工作,2003年被分配到常州阴间分局工作,2015年4月调入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因前两个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进入江南

 问题案例:本人1992年8月大学毕业进入人民银行常州分行工作,2003年被分配到常州阴间分局工作,2015年4月调入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因前两个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进入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前单位和个人未缴纳过养老保险。据说按照社保规定,这种情况前期作为视同缴纳处理。请问是否视同缴纳?视同缴纳是否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盼复!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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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