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有什么要求?
来源:溧水区
1、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所开设培训项目及规模,配备相对稳定、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并与所聘教师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其中,专职教师数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1/4,单个教学场所的专职教师不得少于3 人。
2、校外培训机构所聘任的专兼职教师,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3、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4、校外培训机构聘任外籍教师,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相关部门的准入手续和资格认定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