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地交的社保,转入南京市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跨统筹区转入人员,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后,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至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1)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3)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提供户口簿(我市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仍有不明之处,建议您在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拨打南京市12333人工服务,核对相关信息后进行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