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2019年4月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对方拒不支付医药费,我出院后向新北区人民法院起诉对方,现在判决书下来,对方承担将承担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但是对方没钱来承担,法院知晓我有工伤保险,让我走工伤保险赔付医药费,我需要法院提供哪些资料,特发起咨询。请相关领导帮忙解答下!谢谢
解答内容::您好:感谢您通过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咨询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电话:0519-86615103。欢迎您继续关注常州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