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产权的商品房可以用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规定:购买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下才能申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别墅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不能申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