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院外的槐树遮挡光线,小区没有物业公司,是否应由街道负责处理?
来源:市绿化园林局
根据《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居住区绿地,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约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请联系街道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