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苏州地税局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