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自产自销苗木是否有优惠政策?
来源:苏州地税局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种植业 养殖业 饲养业 捕捞业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10〕96号)的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以下简称‘四业’),其投资者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种植业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自产自销苗木是否有优惠政策?
来源:苏州地税局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种植业 养殖业 饲养业 捕捞业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10〕96号)的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以下简称‘四业’),其投资者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种植业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