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没有休带薪年假而从公司取得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苏州地税局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个人因没有休带薪年假而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补贴应当合并到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