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苏州频道 > 民生热线

苏州市 对于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等特殊收入应如何处理?

时间:2020-10-30 23:43:03       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
摘要: 对于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等特殊收入应如何处理?来源:苏州地税局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

 对于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等特殊收入应如何处理?

来源:苏州地税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七条的规定,(二)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