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宅基地拆迁安置可执行哪些补偿选项?
来源: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政策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