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基数调整期限如何规定?
来源: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从2020年7月1日开始,到2020年10月30日结束,生产经营困难的单位,最迟不晚于12月31日前完成。对7月至办理基数调整时之间月份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时,应做一次性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