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不负责,哪个部门可以保障业主权益?
来源: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对于物业小区内的日常管理事项,应由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等约定,协议各方均应共同遵守。具体情况请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对涉及收取、缴纳物业相关费用存在疑问的,请向价格主管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