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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小区物业不负责,哪个部门可以保障业主权益?

时间:2020-10-28 18:15:02       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
摘要: 小区物业不负责,哪个部门可以保障业主权益?来源: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对于物业小区内的日常管理事项,应由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等约定,协议各方均应共

 小区物业不负责,哪个部门可以保障业主权益?

来源: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对于物业小区内的日常管理事项,应由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等约定,协议各方均应共同遵守。具体情况请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对涉及收取、缴纳物业相关费用存在疑问的,请向价格主管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