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失业人员生病住院治疗医保外自费如何解决?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答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医保定点医院和公立的定点门诊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自负和自费医疗费用,满6千元即可享受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待遇,采用社会化发放的方式,统一发放至参保人员的苏州银行账户上。
参保人员在园区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和公立的定点门诊医疗机构发生的自付医疗费用符合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规定的赔付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在收到中心反馈的医保结算数据后的30天内完成赔付(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中心于每月月底将上一自然月的医保结算数据反馈至商业保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