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内容 我们公司11月份招聘了几名新员工,试用期期间公司和个人约定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发放,请问这期间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司可以从工资里代扣吗?
回复 根据《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加班加点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上述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希望您继续关注苏州人力资源保障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