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的区别到底在哪里?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最低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不包括
1、加班加点工资(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休假日加班);
2、福利待遇(医疗卫生费、计划生育补贴、探亲路费、培训费等);
3、特殊工作环境津贴(高温、有毒等);
4、非货币收入(社保、公积金,住房、伙食补贴等)。
应发工资,即根据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应当得到的工资待遇。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缺勤或旷工造成的工资或者奖金减少的部分。
实发工资,也称应得工资,即劳动者应当实际得到或者用人单位应当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实发工资不等同于应发工资。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应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