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班上完,能立马倒夜班吗?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工作时间: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加班时间: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3.加班是自愿原则的,如单位有超时加班,或者员工不同意加班单位强制的情况,可以向单位注册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书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