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不属于苏州工业园区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范围?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答:(1)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在减免范围内。
(2)职工应缴纳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政策,由用人单位继续按规定代扣代缴。
(3)生育保险费不列入减免范围,由用人单位继续按规定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