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例::你好,本人1998年参加工作,单位2004年开始交社保,大概2008年左右所在农村交了失地农民保险,于是就合并在了一个账户上。由于当时单位给我们交保险是以我们自自由职业办理的,我又有了失地保险的15年基本基数,从08年开始就停了几年。现在单位性质问题需要算工龄,想问以下问题:
1.失地农民保险可不可以算工龄?
2.中间停的是否可以补交?如果可以需要哪些证明去办理。(本人一直在原单位,没有换过工作。)
3.1998年参加工作时单位还没有保险这么一说,是否也可以补交?
谢谢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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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