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对发展养猪有哪些激励政策?
来源:常州市政府办公室
财政方面:一是优先支持“村企合作”新建上规模的现代化养猪的美丽牧场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二是支持规模化养猪场和种猪场建设,具体按部省市有关项目指南执行;三是继续实施种猪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四是实施养殖机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纳入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目的适用于养猪生产的农机装备进行补贴;五是按国家规定落实好仔猪、种猪和冷鲜肉运输的“绿色通道”政策。
金融方面:一是实行阶段性养猪贷款贴息和强化生猪保险政策;二是强化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政策,暂时将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金额分别提高到1500、800元/头;三是发挥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市现代农业产业基金的政策性支持功能,为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申请贷款、进行融资提供支持。
土地方面:一是把符合规划的美丽牧场发展用地需求,列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二是将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三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四是有针对性地合理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原政策规定的15亩上限,保障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