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扬州开办个人律师事务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来源:扬州市政府办公室
1、申请书和《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2、律师事务所章程
3、资产证明
4、住所证明
5、设立人的简历、居民身份证、执业证复印件
6、设立人与原律所解除聘用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系合伙人的需提交退伙证明。
7、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