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费用范围及异地结算原则是什么?
来源:苏州市政府办公室
(一)直接结算费用范围
1、大市异地就医支持普通门诊(不含门诊特定项目、特药)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省内异地就医支持所有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3、跨省异地就医(就医地为上海市的除外)仅支持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4、跨省异地就医且就医地为上海、浙江的,除支持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外,在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还可直接结算普通门诊(不含门诊特定项目、特药)医疗费用。
(二)异地结算原则
1、大市异地就医结算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结算。
2、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按“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结算。
3、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