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申请医疗救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来源:南通市政府办公室
(一)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医疗刚性支出,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2019年南通市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为680元/人·月);
(二)家庭人均金融、证券资产不高于上年度市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仅有一套房产,且名下无别墅,无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非居住类房屋;
(四)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可保留一辆新车购置价不超过15万元的机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