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因急性病突发急诊入院,如何办理备案手续?
来源:南通市政府办公室
参保人员在南通市外因疾病突发急诊的,可通过电话传真(传真电话:0513-59001353)将相关病历资料传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疾病突发情况的予以备案;备案有效期为3个月,有效期内在就医地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服务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按照参保地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支付。不符合疾病急性突发情况的或5个工作日内未传病历资料的,不可享受异地急诊待遇。
南通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因急性病突发急诊入院,如何办理备案手续?
来源:南通市政府办公室
参保人员在南通市外因疾病突发急诊的,可通过电话传真(传真电话:0513-59001353)将相关病历资料传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疾病突发情况的予以备案;备案有效期为3个月,有效期内在就医地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服务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按照参保地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支付。不符合疾病急性突发情况的或5个工作日内未传病历资料的,不可享受异地急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