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农田开发虾塘怎样申请?
来源: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包括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理、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建议向乡镇政府、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实具体项目用地是否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要求,如符合,按规定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