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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享受农村无保供养待遇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时间:2020-10-25 06:02:34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
摘要: 泰州市享受农村无保供养待遇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来源:泰州市政府办公室1、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

 泰州市享受农村无保供养待遇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泰州市政府办公室

1、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2、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社区服务中心调查审核;

3、社区服务中心收到评议意见,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申请人进行调查核实;将调查核实结果连同材料一起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4、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社区服务中心报送的材料后,及时研究有关材料和社区服务中心人员调查核实情况,依据调理确定的五保供养条件,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并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审批决定不予供养的,应将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退还社区服务中心,由社区服务中心或村委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