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高校毕业生或失业青年满足什么条件可以领取就业见习补贴?
来源:常州市政府办公室
(一)见习对象:常州籍生源毕业学年起两年内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常州籍生源毕业学年内未就业的在常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8-25周岁(特殊需要可适当延伸到30周岁),符合见习条件的本市登记失业青年;来常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
(二)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三)见习补贴标准:见习学员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当年我市市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60%。
(四)奖励
1.留用奖励:见习训练结束后,见习基地(事业单位除外)留用常州籍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二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留用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2.优秀见习基地奖励:每两年开展一次优秀见习基地评选活动,对评出的优秀见习基地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