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如何查询自己的婚姻登记档案?
来源:省民政厅
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婚姻登记档案一般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