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时间: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入户工作时间是2020年10月11日至12月10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调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0月11-31日为摸底调查阶段、
11月1-15日为短表登记阶段、
11月16-30日为长表登记阶段、
11月16日至12月10日为比对复查阶段。
普查内容:
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对象:
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公民有义务配合人口普查,如实提供普查所需资料。
人口普查对象阻碍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请社会各界及全体普查对象,积极支持配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普查方式:
我市普查工作人员将佩戴统一的证件,手持电子设备进入每个住户逐人逐项登记个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
此次普查将会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大家也可以使用移动终端自主填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