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宿州市城区规划
未(已、拟)建道路等名称命名更名的通告
宿政秘〔2020 〕44号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方便群众日常生活,根据《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和《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在认真摸底排查、查阅论证、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市城区规划未(已、拟)建道路、桥梁、河沟、商住区、安置区等名称进行命名更名,对不规范地名名称进行清理整治,现通告如下: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宿州市城区规划
未(已、拟)建道路等名称命名更名的通告
宿政秘〔2020 〕44号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方便群众日常生活,根据《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和《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在认真摸底排查、查阅论证、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市城区规划未(已、拟)建道路、桥梁、河沟、商住区、安置区等名称进行命名更名,对不规范地名名称进行清理整治,现通告如下: